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4-13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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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海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152号)精神,加大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决定于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3月31日,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和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构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净化全市市场环境,坚决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二)重点整治地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区。
    (三)重点整治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
    (四)重点查处产品: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农资等。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环节的综合整治力度。
    1.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责任部门:新闻出版、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
    2. 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督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识行为(责任部门:质监、科工信、公安、检察等部门)。
    3. 强化从农资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冬季瓜菜、热带作物及粮食主产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书及“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
    (二)认真抓好市场流通环节的治理。
    1.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责任部门: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
    2. 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责任部门:新闻出版及其他相关部门)。
    3. 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知识产权、公安、检察等部门)。
    4. 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责任部门:商务、工商等部门)。
    5.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价格主管部门)。
    6.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
    7. 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计算机销售商违法安装非正版操作系统行为;积极为全市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责任部门:科工信、新闻出版(版权)、商务等部门)。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1. 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海关、公安、检察等部门)。
    2. 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检察等部门)。
    3.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部门:商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4.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责任部门:工商、新闻出版、公安、检察等部门)。
    5. 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责任部门:广电部门)。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1. 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要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要抓紧依法立案侦查(责任部门:公安部门)。
    2.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调查(责任部门: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商务、税务、质监、农业、林业、监察、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3. 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五)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应给予资金保障(责任部门:新闻出版、机关事务管理、财政等部门)。
    (六)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宣传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责任部门:宣传、新闻、知识产权、工商、商务等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专项行动具体实施计划,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在2月18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楼一楼市商务局1042室,联系人:张太成、唐甸煌,联系电话:68721063)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14日至3月20日)。各区、各部门按照全市行动方案和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领导小组进行跟踪监督,收集信息、汇总情况上报,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20日至31日)。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综合检查组对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全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检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海府办〔2011〕20号、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各级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注重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全市专项行动合力,要将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与此次专项行动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
    (三)抓好案件举报投诉,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发挥商务12312、工商12315、质监12365、知识产权12330、版权12390举报投诉热线作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建立专项行动信息通报和统计报送等制度,每月1日前,各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员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见附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将情况汇总向省上报。
    (四)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保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从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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