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2010〕33号
《海口市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已经2010年4月21日十四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通告如下:
一、海口市 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712元(含)。
二、海口市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