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10〕3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海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要求,为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推进“阳光规划”,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唐先(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张 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丁 竹(市政府副市长)
常设委员:市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民防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局长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临时委员:省内外专家6-8 名(根据会议议题内容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库中选聘,主要以规划、建筑和市政类专家为主)
社会人士3 名(其中人大代表1 名、政协委员1名、市民代表1 名)
列 席:住建部派驻海口城乡规划督察员(1-2 名)市纪委监察局局长
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