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2009-10-09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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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2009〕86号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2009〕36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未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区域,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企业改制项目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外,其它项目一律暂停规划审批和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以上事项暂停时间至2010年5月31日止,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审批情况可在海口规划网查询。
    特此通告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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