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7-09 00:00:00 来源: 海口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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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府办〔2009〕127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海口市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完善城市管理新模式,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为市民、游客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加快建设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现我市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以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为契机,以建设全国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为目标,体现科学发展观,落实“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各项具体要求,创新理念,开拓思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空间信息技术、单元网格技术、城市部件管理技术等多种数字技术的集成,并通过技术集成,达到服务集成,从而实现城市部件与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信息灵敏、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稳步有序原则。结合实际,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在起步阶段,应以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为基础,分阶段逐步完善管理系统和管理内容。
    (二)权责明晰原则。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部件以条为主,事件以块为主,监督员以网格为主”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和管理主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
    (三)资源整合原则。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党政办公网和全市现有数字化资源,对人员、设备、信息等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四)因地制宜原则。注重对系统建设的研究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敢于超越;尤其要突出管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运文(市政府副秘书长)、邢建良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科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交巡警支队、市政府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主  任:邢建良(兼)
    副主任:申学军(市信息中心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普查组、项目建设组、技术组。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部件事件普查确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基建等相关工作。成员从市城管执法局和市信息中心抽调。
    五、运行流程
    数字化城管运行流程包括:受理、立案、派遣、处理、督察、核查和结案等六个环节。
    (一)受理:网格巡查员、社区工作站、社会公民发现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上报到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
    (二)立案、派发: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在接收到上报的问题后,经审核,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立案,责任明确的问题直接派发相关政府或部门处理。
    (三)协调派发: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边界不清的特殊问题,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明确责任部门后派发,若案件紧急,则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理反馈:相关专业部门按照派发的指令,在规定处理期限内处理问题,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
    (五)核查与督查: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派网格巡查员到现场核查。对重大、疑难问题,可由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组织督查。
    (六)结案:核查结果属实的案卷给予结案,对于不属实的重大问题交由领导小组处理,对于可以进行有效解决的案件责令专业部门重新处理,不能有效解决的案件召开听证会。
    六、工作任务
    实现城市管理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分为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巡查队伍建设、城市管理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数字城管”应用协同系统、标准规范建设。
    (一)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
    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建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实行“一个管理平台、一个指挥中心、一套信息系统”的管理体制,即在统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上,建立一个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内设指挥监控大屏幕和问题受理派发系统,系统基于党政办公网建设,与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互联。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配备18 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挥、协调全市数字化城管工作,包括派遣任务和处理问题跟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二)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队伍
    结合我市实际,以现有交通协管员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为主,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队伍。根据中心城区建成区的万米网格单元数量,配置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250 人,以区为单位分别组建城管巡查员中队,下设小队。负责对该网格范围内的部件、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并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各区城管网格巡查员队伍隶属于各区城管执法大队管理,市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各区城管执法局)
    (三)完善城市部件、事件基础数据库建设
    市信息中心对现有26.1 万部件数据的覆盖范围进行核查,对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及公共场所进行部件补查。对现有的地名数据库进行地理编码。完成空间基础数据库的坐标转化,以保持空间数据的一致性,有利于基础数据的共享。(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建设“数字城管”应用协同系统
    “数字城管”应用系统分为基础设施体系和应用系统体系两大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空间信息资源库。应用系统体系包括视频监控共享系统(其中市区街面视频监控,全部共享公安部门的视频监控探头,不再另行建设)、综合业务受理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城管通)、GIS系统、车辆/人员GPS 定位系统、协同工作系统、综合评价系统、其他业务子系统(地理编码、部件管理系统、应用维护系统)。(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
    (五)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结合实际,根据建设部的标准和规范体系框架,建设海口市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海口市数据采集编码标准规范、海口市部件和事件的分类编码标准规范、人员培训规范、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规定等。(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七、工作分工
    (一)市发改局负责“万米网格化”项目立项的审核和安排资金计划。
    (二)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项目实施的各项经费。
    (三)市城管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市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实现、运行维护和保障。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配合,对“城管通”进行可行性选型,选择无线运营商。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建立指挥协调中心工作平台,拟定城管网格化工作流程和网格职责范围划分和考核标准。
    (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人员招聘、选调,市信息中心协助培训工作。
    (七)市信息中心负责开展城市部件的普查工作,提供电子地图、单元网格编码、地理编码、数据格式、单元网格划分、基础数据的提供工作。
    (八)市信息中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系统研发、技术标准制定和系统的管理维护以及其它技术支撑工作。
    (九)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的监督、评价、考核机制。
    (十)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信息中心,做好本部门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调查统计和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十一)各区成立与市级相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确保所辖区域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实施方法与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先中心城区内后全市全覆盖实施范围。实施范围包括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各类城市管理部件和市容市貌、宣传广告、街面秩序等城市管理事件,以及施工工地的围墙及围墙外侧的环境卫生。具体工作分4 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09 年5 月5 日至30 日)。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项目立项、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数据普查、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启动准备。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09 年5 月5 日至6 月底)。主要工作是系统建设与调试工作全面开展、数据全面普查、人员招聘与选调全部到位、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第三阶段: 试运行阶段(2009 年7 月1 日至7 月底)。主要工作是以四个区中心区域为试点,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试运行。
    第四阶段: 正式运行阶段(2009 年8 月1 日至8 月底)。主要工作是在四个区中心区域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城市网格管理工作向各区周边推进,全面铺开。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协调支持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项目统一规划的要求,做好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高质量、严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各单位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汇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落实保障经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预算安排,以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完善制度保障。为实现数字化城管发现、指挥、处置、监督等各个环节高效、迅捷的运转,必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订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制度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以及人员培训、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相关配套制度。

    附件:工作任务时间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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