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决定
2009-04-16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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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府〔2009〕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庄水库是我市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之一。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市依法完成了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编制工作,并已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现决定建立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安全。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为6.029平方公里。

  (一)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873 km2。

  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永庄水库大水体正常水位线以下水面淹沉的水库范围,面积为 0.891 km2,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北起永庄水库大坝及永庄水厂,南到大小水体交汇处,东西两侧分别为大水体水域边际(正常水位线)向周边延伸200米处的陆域,面积为 0.982 km2。

  (二)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4.156 km2。

  水域:二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永庄水库小水体正常水位线以下水面淹沉的水库范围,以及东干渠从水库接入处上溯 3000m的渠道水域,面积为 0.372 km2,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陆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北起永庄水库大坝及永庄水厂,南至绕城公路和海榆中线交汇处,东至海榆中线,西至头造村,面积为 3.784 km2。

  (三)保护区范围关键点位的地理坐标(北京五氏坐标系法)(详见范围图):

  A: N19:58:34.3 E110:14:44.9

  B: N19:58:35.4 E110:14:49.0

  C: N19:58:40.6 E110:15:07.8

  D: N19:58:41.8 E110:15:33.3

  E: N19:58:22.0 E110:15:36.7

  F: N19:58:08.7 E110:15:33.9

  G: N19:58:04.0 E110:15:30.8

  H: N19:57:49.2 E110:15:32.4

  I: N19:57:45.4 E110:15:20.6

  J: N19:58:45.7 E110:15:12.3

  K: N19:57:59.2 E110:15:01.8

  L: N19:58:12.8 E110:15:00.8

  M: N19:58:25.0 E110:14:54.9

  N: N19:58:31.0 E110:14:49.0

  O: N19:58:26.2 E110:15:41.2

  P: N19:58:18.5 E110:15:58.0

  Q: N19:57:33.5 E110:16:01.7

  S: N19:56:51.7 E110:15:33.1

  T: N19:56:51.7 E110:14:47.1

  U: N19:57:43.9 E110:14:48.4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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