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08]1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海口市设施农业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2008年海口市设施农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提高现代农业的物质装备水平,推动都市型高效农业上新的台阶,培育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建设常年瓜菜大棚设施、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田头冷库、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设施花卉为重点,用现代物质装备改造农业、组装农业,发展 “工厂化”农业,加快蔬菜产业、水果产业、生猪产业、花卉产业、水产产业的发展步伐,形成初具规模、富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五大”主导产业,大幅度提高瓜果菜、禽畜产品、水产品、花卉 “二进二出”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的科技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振兴和繁荣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
二、资金安排
今年,市政府拟计划安排2500万元,采取补贴的方式扶持建设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建设由政府投入做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应配套投资相结合。根据市长办公会议各单位讨论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本着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资金安排具体为:蔬菜大棚设施200万元、标准化畜禽养殖场60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850万元、田头冷库200万元、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1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30万元、设施花卉150万元、设施渔业200万元、待安排120万元。
三、建设内容
设施农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常年瓜菜大棚设施、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田头冷库、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设施花卉、设施渔业等。
(一)常年蔬菜大棚设施,由市蔬菜办负责实施
1、简易支架大棚:预制钢筋混凝土立柱,以钢丝绳牵拉连接,覆盖塑料薄膜、遮阳网或防虫网等覆盖物,棚内安装喷、滴灌栽培设施。
2、钢结构支架大棚:整个棚架采用各类钢型材,立柱采用镀锌钢管,与顶部桁架通过组装或焊接相连接,覆盖塑料薄膜、遮阳网或防虫网等覆盖物,棚内安装喷、滴灌栽培设施。
(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1、农村生态养殖小区:以“六个一”、 “五统一”模式,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小区,重点建设生猪主产业、文昌鸡和黑山羊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生猪养殖小区:要求年出栏3000头以上;文昌鸡养殖小区:年出栏10万只以上;黑山羊养殖小区:年出栏1000只以上;其他如咸水鸭、绿头鸭等养殖小区视具体情况核定。
2、规模养殖场: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文昌鸡等禽类养殖场年出栏50万只以上。
3、良种场:种猪存栏300头以上;种鸡存栏10万套以上;黑山羊存栏1000只以上。
(三)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大中型沼气工程主要建设300m以上厌氧池,配套建设贮气水封池、沼液池和输气系统工程以及其它配套设备。沼气物业管理包括建立镇、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站,主要配备电脑、沼气检测仪器、沼液酸碱仪、稻秆揉搓机、潜污破碎出料机、维修工具、沼液输送车、摩托车、电话安装及沼气配件专柜等。
(四)田头冷库,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对琼山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和美兰区畜禽标准化养殖产业带内的农产品产后冷藏保鲜库的建设优先安排扶持。
(五)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由市供销社负责实施
1、在1000—2000亩大型农业基地和田洋,供应中心建设规模为50平方米。其中一间标准为35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40—80吨化肥及中小农机具(含农用薄膜);另一间标准为15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农药及相关喷洒配件。
2、在2000亩以上大型农业基地和田洋,供应中心建设规模为100平方米。其中一间标准为70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100吨以上化肥及中小农机具(含农用薄膜);另一间标准为30平方米左右,主要储存农药及相关喷洒配件。
(六)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分别由市农业局、市蔬菜办负责实施
“猪—沼—果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农业投入品专用库房(砖混或钢结构)30m2以上,植保员专用工作室和产品质量专用检测室(砖混或钢结构)各10m2以上,砖混结构沼液贮存池100m3以上。建立完整的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入库使用登记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配备台式电脑一部,实现管理电子化和办公无纸化,配备PR2000A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一部,实行有关检测标准和制度上墙。
(七)设施花卉,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
设施花卉建设包括现代温室和花卉流通体系。其中高档现代化温室(智能化温室),包括温室主体、覆盖系统、遮阳系统、降温系统、苗床系统、灌溉系统、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建设标准达到800元/平方米的温室;中档现代温室,包括温室主体、覆盖系统、苗床系统、灌溉系统、电系统、控制系统等且建设标准达到600元/平方米的温室;低档现代化温室,包括温室主体、覆盖系统、灌溉系统、电系统等,建设标准达到300元/平方米的温室。现代花卉流通系统包括:花卉冷藏物流中心、仓储加工中心、电子交易中心等项目。
(八)设施渔业,由市海洋和渔业局负责实施
设施渔业建设主要是美兰区三江湾万亩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进、排水渠综合治理,计划总投资 877.4万元,其中:18条总长11.79公里进排水渠硬化改造投资707.4万元(60万元/公里),2公里长中心大排沟清淤治理投资 20万元(10万元/公里),3公里罗堆河道清淤投资150万元(50万元/公里)。
四、项目申报时间、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时间
2008年7月8日—7月23日。
(二)申报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对农民有辐射带动作用、项目规模较大且建设项目在琼山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和美兰畜禽标准化养殖产业带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
(3)拥有项目建设相应的配套资金;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项目用地产权明确,土地使用手续完善;
(6)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动工兴建的设施农业项目。
2、特殊条件:
(1)常年蔬菜大棚生产基地要求30亩以上连片;
(2)花卉生产基地要求100亩以上连片,温室建设总体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
(3)生猪养殖小区项目必须带动农户达20户以上,且具有配套投入建设大中型沼气池能力,否则不予批准;
(4)对已经获得相关扶持的项目,一般不再给予重复扶持;
(5)未按程序申报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不在扶持、补贴范围。
(四)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申请人资质证明材料(如工商执照、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项目用地证明文件及项目资金保证金;
5、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项目工程造价和补贴标准
(一)蔬菜大棚设施
简易支架大棚每亩造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钢结构支架大棚每亩造价控制在2.5万元以内。由企业出资建设的,政府补贴资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建设的,政府补贴资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50%(详见附表1)。计划建设钢结构支架大棚面积300亩,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政府扶持资金200万元,自筹200万元。
(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
1、良种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30%”的标准补贴,政府补贴30%资金。计划建设种猪场8个,建设面积3300平方米,需要政府扶持资金40万元;建设种鸡场2个,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0万元。以上两项共需要政府补贴资金60万元。
2、规模养殖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20%”的标准补贴,政府补贴20%资金。计划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1个,猪栏面积1.3万平方米,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0万元;计划建设文昌鸡规模养殖场 1个,鸡舍面积1万平方米,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0万元。以上两项共需要政府补贴资金40万元。
3、养殖小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50%”的标准补贴,政府补贴50%资金。计划建设养殖小区12个,栏舍面积6.38万平方米,需要政府补贴资金500万元(详见附表2、2—1)。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增加畜禽存栏73万头(只),增加出栏750万头(只),拉动社会投资1574万元,增加经济效益2335万元
(三)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管理
计划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8个,总投资750万元,其中政府扶持资金650万元,自筹100万元(详见附表3)。项目实施后,每年净化畜禽粪便18万立方米和提供优质肥料18万吨,集中供气农户600户,沼气用户年增收节支300万元。
建设 3个镇级、13个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站,每个分别投资30万元和15万元。政府补贴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70%,即镇级、村级沼气服务站政府补贴资金分别为21万元、10万元,共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00万元。
(四)田头冷库
库房净面积每平方米造价约3000元(含冷冻设备)。每平方米政府补贴300元。计划新建、扩建4个田头冷库,库房使用面积6700平方米,冷库总容量7450吨,总投资1740万元,其中政府补贴201万元,企业自筹1539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加工量12.06万吨,产生经济效益6030万元(详见附表4)。
(五)田头农资商品供应中心
计划在全市 23个供销网点改建农资商品供应点,总面积8170平方米,造价300元/平方米,共投资245万元,其中需要政府补贴资金122万元,自筹123万元。计划新建7个田头农资商品供应点,总面积700平方米,造价800元/平方米,共投资56万元,其中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8万元,自筹28万元。以上两项共计投资301万元,其中政府补贴150万元。
(六)“猪—沼—果菜”生态循环示范基地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
计划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 “猪—沼—果菜”生态循环示范基地5个,总投资39万元,其中政府补贴资金28万元,自筹11万元(详见附表5)。
(七)设施花卉
建设高档、中档、低档现代化花卉温室,每平方米造价分别 为800元、600元和300元,重点补贴种植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技术含量高、技术标准高的 “高、新、特、优”的花卉品种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出资建设的,政府补贴资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建设的,政府补贴资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50%(详见附表6),花卉流通体系,政 府给予优先立项并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资金补贴。共需要政府补贴资金150万元。
(八)设施渔业
三江湾万亩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进、排水渠硬化),由企业出资建设的,政府补贴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其中需要政府补贴资金200万元。
六、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申请,经各区农林局(或蔬菜局、海洋和渔业局)初审汇总,并经区政府核定后报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供销社、市菜办汇总备案。
(二)项目报批: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供销社、市菜办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局务会议研究拟定项目实施单位,报市政府审批。
(三)规划设计: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分别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标准统一设计,确定建设标准。
(四)组织实施 :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和监督,各区对口主管部门具体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依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检查验收: 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完成50%工程量时,由市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后,拨付50%的政府补贴资金,工程全部完成投入生产后,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再拨付政府补贴资金的50%;由企业实施的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分别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项目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一次性拨付政府补贴资金。
七、实施计划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全市设施农业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海口市设施农业联席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各区政府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负责方案审定、资金安排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六处,负责指导项目申报、整理、规划设计、督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合理规划,科学设计,高标准建设。要认真做好设施农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做到 “六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提高建设档次,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培训,深入指导。由市各对口部门抓好技术培训,重点为棚架结构技术、喷滴灌安装技术、花卉设施种植技术、渔业设施养殖技术、生猪健康养殖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同时,开展现场生产技术指导和咨询活动,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