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2008-03-11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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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海府办〔200732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简称市监委会),负责对保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隋夕岒(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孙 芬(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刘 文(市纪委常委)

郑 彪(市人劳局副局长)

刘 健(市审计局副局长)

温海鸿(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亁德(海口地税局副局长)

麦笃平(秀英区常委纪检书记)

张 华(龙华区常委纪检书记)

黄茂兴(琼山区常委纪检书记)

符 革(美兰区常委纪检书记)

黄谷田(秀英区审计局局长)

程伦吉(龙华区审计局局长)

王 干(琼山区审计局局长)

洪仕光(美兰区审计局局长)

肖红旭(秀英区东方洋社会居委会主任)

林海辉(龙华区龙昆上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继恒(琼山区大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谢容芳(美兰区三亚社区居委会主任)

  市监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监委办,设在市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纪委常委刘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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