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和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的通报
2008-10-24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档案局
【字体:

海府办〔2008〕224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海发[2004]4 号)和《海口市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府[2008]29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2008 年农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各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及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秀英区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卫生院共有职工337 人,其中编内人员177 人,编外聘用人员160 人,在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24 人,占总人数的7%;农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133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 人,占6.7%,具有中专学历的54 人,占4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 人,占10%。《实施意见》下发后,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研究各卫生院核编定员工作。区人事部门多次到卫生院进行调研,着手制定卫生院人员编制方案。目前,初步方案已定,近期将出台执行;(二)全面清理无执业资格人员。目前,区卫生局已制定农村卫生人员的准入制度,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农村卫生技术岗位,对现有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鼓励在职学历教育和有计划培训,对培训后考核仍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逐步转岗和全面清退;(三)拟公开招考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医护队伍。区委已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考各类医护人员。目前,招聘名额和方案正在研究;(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在职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在职卫生人员参加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医、药护、技类专业学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在职专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三是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把参加培训作为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四是落实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各项政策。尽快做到对卫生院防保组人员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其他人员按90%差额拨款,并逐步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政策。加快职工住房集资合作新建或职工旧房改造工作步伐,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村卫生室建设:目前全区73 个行政村共有卫生室109 间,其中64 个行政村已分别设有1-2 间卫生室,卫生室覆盖率为87.7%,尚有9 个行政村未设村卫生室,分别是东山镇的溪头、儒万、文塘村委会,永兴镇的建群、建中村委会,石山镇的道育、北铺村委会,长流镇的长流村委会和西秀镇的

  祥堂村委会。存在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建设进度缓慢,建设标准不高;二是乡村医生素质不高,总量相对不足;三是积极性不高。由于镇政府目前实行的是转移支付的财政体制,财力非常有限,各村委会的集体财力也非常有限,由于“力不从心”,对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显得不够积极。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大财力支持。加大区财力的支持,安排专款加强软硬件建设,调动镇、村两级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二是实行卫生资源共享,将镇卫生院的服务“手臂”延伸到村卫生室,每个卫生院负责承包落实1-2 间村卫生室,年底按时完成;三是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力度。

  龙华区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2003 年至2007 年,全区投入经费60万元,培训农村医护人员89 人次。引进人才35 人,其中本科6人、大专10 人、中专18 人。目前全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共有149人,其中:本科学历12 人,占8.05%;大专学历40 人,占26.85%;中专学历72 人,占48.32%;高中以下学历25 人,占16.78%。中级职称7 人,占4.70%;初级职称105 人,占70.47%;无职称37 人,占24.83%。有执业资格的112 人,占75.17%;无执业资格的37 人,占24.83%。具体做法:(一)做好镇卫生院核编定员工作。2004 年区编委核定四个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为100 人。《实施意见》下发后,又重新核定了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龙泉镇中心卫生院63 人,新坡镇卫生院50 人,龙桥镇卫生院32 人,遵谭镇卫生院35 人。人员配置方案已报区编委;(二)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从2004 年开始,区政府提出了“四个二”工程,即每个卫生院每年选派2 名医务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科大中专院校学习,每年引进2 名业务较高的医务人员(包括聘用医科大中专毕业生),每年让2名业务水平较差的医护人员自费外出学习提高,区政府每年安排给每个镇卫生院培训经费2 万元;(三)建立稳定农村卫生人才的激励机制:一是医护人员工资福利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二是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0 名乡村医生,工资由区财政拨发,同时为其购买养老等五项保险。

  村卫生室建设:全区管辖5 个镇,54 个行政村委会。2005年初,区政府安排300 万元,在离各镇卫生院3 公里外的行政村建设了32 个农村卫生室,到2007 年底全区村卫生室共41 个,覆盖率75.93%。2008 年计划筹建10 个村卫生室:一是充分利用已有卫生资源完成4 个村卫生室建设;二是计划投入60 万元再建6 个村卫生室。力争年底全区村卫生室达51 个,覆盖率达95%以上。

  琼山区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做好核编定员工作,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目前,全区乡镇卫生院(不含府城医院)现有医务人员408 人,在编差额工资人员168 人,仅占41.2%,大部分是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意见》下发后,一是拟订了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方案,于7 月底前报送给区政府、区编委;二是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08 年底或09 年初公开招录一批高素质的医学专业大学毕业生;三是争取区委、区政府及财政部门支持,落实防保人员工资由区财政统一预算发放。(二)坚持选配、培训并举,努力提高卫生院院长整体素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争取每家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年富力强的业务副院长。同时,抓好现有农村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和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鼓励基层卫生院院长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职称考试,争取到2010 年全区卫生院院长基本上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三)坚持引进和清退相结合,努力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鼓励卫生院与本镇考取医学院校的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学生毕业后回卫生院工作,享受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农村卫生院主治医师及以上的技术骨干达到退休年龄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健康状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延聘3 到5 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经批准可聘用回原单位工作。严格执行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制度,逐步清退无执业资格的人员。(四)坚持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争取区政府拨款,按每年培训100 名基层医务人员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由市卫生局在海口市中医药学校举办的农村卫生在岗人员脱产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班,用三年时间对全区现有在岗人员进行脱产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2008 年计划举办26 期医务人员培训班,计划投入58.87 万元,培训1994 人次,努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落实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各项政策。争取农村卫生院卫生防疫保健人员工资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动员琼山人民医院帮扶甲子镇卫生院、府城医院帮扶旧州镇卫生院、区保健院帮扶龙塘镇卫生院、区防疫站帮扶大坡卫生院等。

  村卫生室建设:琼山区共有8个镇,72个村委会,已设农村卫生室68间,覆盖64个村委会。覆盖率为88.8%。目前尚有8个村委会未设卫生室,计划在2008年底前实现农村卫生室覆盖率95%以上。主要措施:农村卫生室建设的责任单位是各镇政府,具体由所在镇卫生院协助各镇政府组织实施。一是解决用房问题,在区政府专项资金不到位之前,充分利用村委会办公室、学校剩余教室进行改造,装修和配套;二是解决人员问题,动员医疗卫生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医务人员当村医,动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村卫生室坐诊;三是解决建设经费问题,采取三个一点,区级财政拔一点、镇级财政补一点、乡村医生出一点的办法解决。

  美兰区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区共7 家卫生(分)院, 98 年定编财政差额拨款人员215 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51 人,缺编64 人;单位自筹人员定编92 人,在岗人员67 人。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招聘一批医护人员充实到农村卫生院列入2008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一)认真落实《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一是继续执行98 年的编制数,待事业单位改革全面铺开后再重新核编;二是对农村卫生院院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经费进行测算,力争列入明年区财政预算;(二)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招聘30 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院人才力量,提高卫生院专业人才技术水平,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三)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生活待遇。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保持现有自筹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不变的前提下,由区财政按工资标准的70%拨付工作经费,做为自筹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和社保金费用,解决卫生院不能足额拨付工资的问题。

  村卫生室建设:区委、区政府已将村卫生室建设列入了2008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覆盖率达100%。全区共有53 个村委会,目前,已在45 个村委会建立了卫生室,覆盖率81.8%。尚未建立村卫生室的8 个村委会主要是没有乡村医生和医疗用房,镇卫生院因缺医生,很难派医生到村卫生室里坐诊。为此,拟从欲招聘的医护人员中安排解决村卫生室医护人员缺乏问题,设法租用民房作为村卫生室用房,确保年内完成村村建卫生室的目标。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