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4年,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主要工作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跨部门食品安全执法协作机制;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组织发布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加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袁光平(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林一民(海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易升运(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 员:冼心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银华(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明宪(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
王东(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其海(海口市农业局副局长)
卢萍(海口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春明(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长)
司家华(海口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超(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泽群(海口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禄(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辉平(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朱国宪(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加文(海口市粮食局局长)
黄祥政(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苏庆全(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办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办公室主任由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银华同志兼任。
各区应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精神,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健全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