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市政府立法顾问的通告
海府〔2007〕37号
为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水平,市政府决定在立法、司法、仲裁、律师、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和实践部门中选聘市政府立法顾问。现将聘用的市政府立法顾问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用王健、卢建平、陈志新、陈文锋、陈超、郭修江、郭健君、贾雯(女)、符史山、黄逸、廖晖(按姓氏笔划排列)11 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顾问。
二、聘用人员的任期与本届政府任期相同,对任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解聘的,由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解聘。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