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市园林环卫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问题,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2023年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办法》;二是做好全市、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前期准备保障工作。9月25日如期召开海口市垃圾分类现场观摩会;三是做好宣传引导。截至12月31日,全市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约超98%以上,基本实现主城区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入户宣传全覆盖,市教育局编印幼、小、中学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各学校将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纳入课堂,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市分类办、市教育局、市园林环卫局共同举办“致同学和学长们的一封信”送信活动及“垃圾分类新时尚 四季大美新海南”少儿绘画比赛;四是加强党建引领,号召党员回社区(小区)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分类办、市委组织部、市园林环卫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号召各级党组织、在职党员等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一是编制专项规划。完成《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专项规划环评报告的审查,2023年12月2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次审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二是扎实推进三年攻坚行动。印发实施《海口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过加强从源头、运输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强力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三是推进管理标准编制。海口市地方标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管理规范》(DB 4601/T 6—2023)于2023年3月9日发布,并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车辆安全运行监控、车辆检验与维护等要求。
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调查研究、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等向社会公布。就《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等9个文件向市民征询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快舆情回应,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热线资源整合,畅通集电话、网络、手机APP、微信为一体的立体受理渠道。2023年,“12345热线”办件3133件,其中咨询类1130件,紧急类289件,建议类107件,投诉类1603件,反馈类4件,结案率100%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巡察上报的各类办件521件,结案率100%。同时,加大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关注社会民生热点,及时将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转相关科室处理;二是接收市委网信办推送办件14条,按业务分工及时派件按时回复,办结回复率达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自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市园林环卫局信息共1743条,一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7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31条;二是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1条;三是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就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沟通,明确申请人的诉求信息,提高答复的准确性。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加强实用性、案例型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水平。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已办结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做好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规划计划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及时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管理规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定>的决定》等文件在网站公示,方便公众查阅我局已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加强秘密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实时通过开普云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及时整改错链、不合规外链以及错敏信息等。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好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有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本报告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清理整合无法按期更新栏目。2023年提供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为老年人群、残障人士等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加强网站监测维护,做好局门户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防护工作。2023年,我局针对网络安全问题开展12次专项检查,并对照监管考核指标,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每天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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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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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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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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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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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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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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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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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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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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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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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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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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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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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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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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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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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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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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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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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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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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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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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领域有待继续扩大。下一步,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公开平台的服务性。
(二)还需在惠企便民上下功夫。增强解读多样性,提升政策解读与受众对象的需求契合度,结合社会关切,不断完善互动交流等栏目,优化服务群众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