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实的攻坚之年和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全市园林环卫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问题,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公开。点对点加强宣传指导及考核通报,针对物业小区在设施配置和成效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市分类办已选取秀英区荣锦花园、龙华区海南日报社宿舍、琼山区江畔公寓三区、美兰区成信丽苑等并点对点指导整改提升,并于国庆节开始在主城区住宅小区投放6周电梯广告,摘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精准宣教引导,推动垃圾分类宣传入脑入心。
完善建筑垃圾监督公开。一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管理规范》已通过立项评审,10月13日公示期满后,我局根据地方标准制订工作规范将《规范》草案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标准网上公示。二是《海口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基本完成立法项目调研报告和《规定》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我局正按时间节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立法调研报告及《规定》草案建议稿。三是在海口日报“红黑榜”曝光7批共91个建筑垃圾问题点位,督促切实抓好本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日常监管。
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调查研究、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等向社会公布。就《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及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 (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施行调查问卷》等4个文件向市民征询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快舆情回应,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热线资源整合,畅通集电话、网络、手机APP、微信为一体的立体受理渠道。2022年,我局接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市民咨询、建议、求助、投诉等问题办件2766件,其中咨询类1404件,紧急类212件,建议类141件,投诉类1001件,反馈类8件,结案率100%,办结率100%;接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巡查上报的各类办件2186件,累计办结2186件,办结率100%。同时,加大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关注社会民生热点,及时将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转相关科室处理;接收市委网信办推送办件24条,按业务分工及时派件按时回复,办结回复率达100%。二是与海南奕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通“新浪舆情通”、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合作开通“垃圾处理末端运营监测平台”来进行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和分析,一旦发现舆情,数据编辑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向我局报送预警,使得舆情监测能力得以提升,做到重大舆情不漏监。2022年,我局共收到预警400余次,其中敏感舆情34条,都进行了及时研判和处理,做到了敏感舆情早发现、早处理,有效防止了舆情扩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就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沟通,明确申请人的诉求信息,提高答复的准确性。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加强实用性、案例性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水平。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已办结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到发布全流程。明确政府网站文件类信息发布要素,如文号、有效性等,对不符合发布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
加强政策文件更新。2022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及局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集中公开《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群迁移工作。2022年3月14日,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局(网址:hksylhw.haikou.gov.cn)按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完成迁移【网站原样迁移】,并申请上线试运行,为期2个月,试运行期间我局在网站右下角挂试运行公告,并密切关注网站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监督负责迁移的公司进一步完善,试运行结束后如一切正常,网站自动转为正式运行。2022年9月20日,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172.26.196.132/hksylhwj/zhengce/xxgk_list.shtml)按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完成迁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原样迁移】,并申请上线运行,试运行期间我局在密切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监督负责迁移的公司进一步完善。2022年12月19日,我局签订《海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项目用户意见确认书》,对平台开展工作提出意见。
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意见箱,公开局领导的办公电话,以及公开我局的投诉电话,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全部设置去向牌,制作工作牌,公开其身份工作职务、职责。2022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自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市园林环卫局信息共1934条,一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7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2条;二是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8条;三是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43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大监督检查。2022年,我局针对网络安全问题开展12次专项检查,并对照监管考核指标,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每天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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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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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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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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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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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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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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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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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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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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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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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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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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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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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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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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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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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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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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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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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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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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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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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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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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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精准性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内容有所欠缺,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精准发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当前我市各部门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形式单一,内容实用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细化公开要素,责任到部门到个人。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政策解读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公共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文件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