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园林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市容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81 号)要求,结合园林工作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市园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年初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名松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林占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负责人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目标明确,组织分工有序,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精心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为认真落实2017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有效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下发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并对推进工作目标、公开渠道和具体工作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强调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三、梳理部门职权清单,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结合《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修正)》的颁布实施,以及国家、省市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健全完善园林系统办事公开制度、勤政廉洁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失职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双创”绿化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一把手“五个不分管”制度、重大决策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对绿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制度。对于单位“三公”经费、财务预决算、干部人事任用、考核奖惩等事务定期及时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局机关落实一次性告知制,规范服务,确保办事公开实施到位。针对园林系统办事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由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一次性书面告知,以规范办事程序和办事行为,方便服务对象。推行首问负责制。凡外来办事人员,第一接待人一次性告知清楚咨询的事宜,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做好接待交接,为服务对象创造方便条件。
四、认真研究政务公开事项,落实政务公开要求
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我局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科学界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开园林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含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二是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工作纪律、举报电话。三是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包括与园林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园林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园林工作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四是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五是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园林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六是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包括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园林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七是公开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这些内容的公开,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赢得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而且提高了园林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一)注重园林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二是结合行业特色,建立“双创”专栏,及时了解市民需求,及时宣传园林信息;三是开设“园林微信“双创”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推进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形成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内容完整、资料详实的特点,多层次、全方位展现园林建设和发展状况。网站设立多样栏目,引导公众参与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决策中来,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制作发布2017年党务政务公开信息4期,在局网站上发布各类公开信息804条,动态信息4457条;上报各类信息共136篇,其中政务信息68篇, 党委信息32篇、市法制局信息32篇。全年发送公文1335件,公文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56.9%,依申请公开率达到41.%,不公开2.1%。向党报党刊及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稿件近125余篇。
六、工作人员及经费保障等落实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为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情况。我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配备了必备的办公条件,全年用于局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印制园林法规宣传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5500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也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投诉、举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收费用。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总结。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办理事项做好登记、编号、分送、情况反馈和总结上报,全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按期办理,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八、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还不平衡,对政府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广泛深入,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少,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改进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态度,以坚持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园林、法制园林、服务园林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和扎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不断拓宽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三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做好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政务信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83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80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44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35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
单位负责人:林占梅 审核人: 梁定军 填报人:云春琴
联系电话1303***6868 填报日期:2018年1月5日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