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园林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市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我区园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政务信息环境,根据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年市园林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办公室设有兼职政务信息岗位,由分管副局长监督其工作;按要求编写和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报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编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市园林局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立信息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局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实际,健全机构组织,明晰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及时修订并完善了一系列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了园林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园林局信息公开指南、园林局信息公开目录、园林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园林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园林局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岗位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目标明确,组织分工有序,工作安排具体,逐步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政务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部门审查后发布。
(四)完善和推进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指导下属二级机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做好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及时地指导下属二级机构很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更新。
(六)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维护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知识,严防黑客攻击,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按要求对园林局信息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信息技术产品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汇报。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在局网站和海口市政府服务网共计公开政府信息42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发布2015年党务政务公开信息4期,在局网站上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08条,动态信息89条,上报各类信息共128篇,其中政务信息32篇, 被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信息8篇,党委信息30篇、市法制局信息36篇。全年发送公文618件,公文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64.9%,依申请公开率达到34.9%,不公开0.8%;被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信息27篇,市委办公厅信息30篇,市法制局信息36篇,党报党刊采用信息19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也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投诉、举报。
(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总结。
三、公开的形式
(一)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根据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要求,对市园林局政府信息网进行逐项补充和完善,调整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栏目,并提供查询服务。
(二)为加强与市民的互动,我局开设了领导信箱,为社会提供网上和电话办事咨询的渠道,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处理举报案件,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定期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重要政策、便民服务信息等,通过新闻媒体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动态。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此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广泛深入,信息公开速度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灵活便民;三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少,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态度;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强化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不断拓宽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并做好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6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34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28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