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长滨路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4楼;联系电话:0898-68723507;电子邮箱:shwjgk@haikou.gov.cn)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口市环卫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5年我局在2014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规定。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根据《条例》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环卫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3、业务信息及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与规定,我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网上服务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人事类信息2条,约占总数的1%;宣传教育类信息6条,约占总数的3%;规划计划类信息63条,约占总数的34%;业务动态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32%,其他类信息53条,占总数的30%。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主动公开渠道
我局除在网上公开外,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意见箱、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和咨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资料索取点。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35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20件。
(三)公开的重要事项
2015年公开的事项中与公众密切的重要信息有3条,主要有公厕建设、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及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2条,主要是重大建设事项和市政府批示事项。以上事项均按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每月向市政府汇报进度情况,每个季度在网上公开进度。2015年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建设、采购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之规定,我局已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无。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40次(属信息公开范畴),130次为电话咨询,10次为当面咨询(内容为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的问题)。反映城市卫生情况的电话则多达上百次。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进一步编制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积极营造信息公开的浓厚氛围,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认识,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信息。
(三)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的成本。
我局将逐步改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工作,完善网站建设,方便公众查阅,降低公众查询的成本。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年度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本局,不含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一、基本情况
人员机构建设保障经费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1、全职人员 |
办公厅(室) |
人 |
部门 |
人 |
|||
乡镇 |
人 |
|||
2、兼职人员 |
县级 |
人 |
||
部门 |
1人 |
|||
乡镇 |
人 |
|||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
举办各类培训班 |
1次 |
|||
参加培训人数 |
1人 |
|||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15年数 |
|
主动公开数量 |
1、政府公报刊发文件数 |
条 |
条 |
2、政府网站公开数量 |
184条 |
184条 |
|
3、乡(镇)公开信息 |
条 |
条 |
|
主动公开内容(政 府信息公 开专栏) |
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公开 |
条 |
3条 |
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条 |
6条 |
|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
条 |
63条 |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条 |
40条 |
|
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 |
条 |
6条 |
|
根据要求按时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据 |
条 |
1条 |
|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条 |
条 |
|
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条 |
条 |
|
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条 |
条 |
|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条 |
4条 |
|
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条 |
60条 |
|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条 |
条 |
|
公开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价格信息、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条 |
条 |
|
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条 |
1条 |
|
回应社会关切,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信息发布权威的政府信息 |
条 |
条 |
|
合计 |
条 |
184条 |
|
公开形式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次 |
次 |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 |
1个 |
1个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35次 |
35次 |
|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120件 |
120件 |
|
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的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纸质的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84件 |
84件 |
|
公开的及时性 |
政府信息从形式或变更之日起到对外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 |
184件 |
184件 |
超过20个工作日的 |
件 |
件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2015年数量 |
||
申请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件 |
|
1、通过网上行政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数 系统申请 |
0件 |
||
2、当面申请(包括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数 服务中心受理数量) |
0件 |
||
3、信函申请数 |
0件 |
||
4、传真申请数 |
0件 |
||
5、其他形式申请 |
0件 |
||
合计 |
0件 |
||
依申请受理数 |
1、未延期答复数 |
0件 |
|
1、延期答复数 |
0件 |
||
依申请公开答复数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件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①涉及国家秘密 |
0件 |
|
②涉及商业秘密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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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及个人秘密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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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 |
0件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 |
0件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其他原因 |
0件 |
||
6、其他原因 |
0件 |
||
行政复议数量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件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0件 |
||
3、其他纠错数 |
0件 |
||
行政诉讼数量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件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0件 |
||
3、其他纠错数 |
0件 |
||
举报数量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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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收费 |
1、提供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 |
0元 |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0元 |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