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小青代表提出《关于科学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185 号)收悉。我局已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为落实贵委《关于配合加快 718 首批集中开工公共充电基 础设施示范项目的函》(海发改体改函〔2019〕902 号)的文件要 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以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 缩减工作流程及时间,确保该项目按时间节点正常推进。目前,我 市各综合公园(白沙门公园、滨海公园、世纪公园、凤翔公园)、 西海岸带状公园(西秀海滩)和滨江西带状公园(双拥公园)已 完成 364 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设备正常,公司安排 人员 24 小时驻点做日常维护,确保安全运维。这些设置在公园的 充电桩,大大解决了市民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由于万绿园、 金牛岭公园涉及园区改造,我局暂缓在这两个公园的充电桩布局工作。

下一步,我局根据公园改造规划和需求,合理设置新能源 汽车充电桩。

附件:市综合公园(带状公园)充电站点建设概况表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童振超,电话:687225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