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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规划发展科(工程质量监管科)、市政燃气科、道桥设施科、园林绿化科、市容管理科(环卫质量监督科)、固废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共10个正科级机构,行政编制3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3名,其中正科级13名(含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市政总工程师、园林总工程师各1名),副科级10名。目前我局机关共有在编人员61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51人、工勤人员3人。
    负责组织审核并监督实施市管城市道路、桥隧及附属照明设施的年度养护、维修计划。负责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道路、桥隧及附属照明设施管养相关技术规范,并组织、指导、考核实施管养的相关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桥梁、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组织接管工作。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批准挖掘后的修复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投诉和媒体应对工作,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的前期研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市级城市道路、桥隧及附属设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市政行业规划、项目策划以及市政设施数据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9-68723507,0898-68723508。

主办单位: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63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4楼

传真号:0898-68723511 联系电话:0898-6872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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