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选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我局开展海口市江东大道绿化养护项目(道孟河以西至琼山大道段)的公开采购等相关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响应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江东大道绿化养护项目(道孟河以西至琼山大道段)。
2.项目地点:海口市。
3.预算金额:2.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无效。
4.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5.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工作内容
海口市江东大道绿化养护项目(道孟河以西至琼山大道段),2024年年度总费用暂定320万元。
三、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加盖公章);必须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采规【2020】10号)中的人员要求及相关备案等规定。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具有良好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递交
1.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应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诚信证明;
(2)经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
(3)项目配备人员简历、资质证明;
(4)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报价单。
2.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请提交纸质报价文件一份以密封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4023室。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68722517、68722512
五、评审原则及方法
我局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对报价人的资格、资质、信用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将以合理价低者确定最终项目承办单位。
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