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组织、指导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示范点建设、达标小区(单位)创建和推广实施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化日常管理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
(五)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前端收运、转运日常管理的指导、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建筑垃圾前端排放、运输、转运调配等日常管理的指导、考核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6.7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36.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14.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6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36.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62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7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4.78万元,占53.47%;卫生健康支出33.13万元,占4.63%;城乡社区支出608.05万元,占85.07%;住房保障支出23.50万元,占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9万元,占7.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9万元,主要是人员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60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68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买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0万元。
三、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4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节流开支。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2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调整聘用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22万元,占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2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调整聘用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六、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336.78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336.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714.78万元,占53.47%;政府性基金收入622万元,占46.53%;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2.7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八、关于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336.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3万元,占47.80%;项目支出373.15万元,占52.2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76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公开部门预算时罗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海口市垃圾分类事务中心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6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