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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2-03239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海口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09年04月22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的原则,全面系统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200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始终把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狠抓落实,有力地促使了社会各项救助工作的深入发展。

  积极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城乡低保工作2008年被市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经过充分调研,向市政府呈报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从4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93元提高到140元,名列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在物价上涨过快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市政府批准,已于5月起就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乡困难人员物价补贴,从市物价调节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发给城镇低保对象每人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55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得到国家督导组的好评。为规范管理,组织四个区民政局分别就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召开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检查讲评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整改。全年,核准城市低保对象109229户次、270264人次,发放低保金4105万元,人均补差140元;核准农村低保对象196597户次、390136人次,发放低保金3098万元,人均月补差79元。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我积极协调全市各镇(街)设立了低保工作站,并安排了2—3名工作人员。

  城乡医疗救助深入开展。积极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年城市医疗救助549人,发放救助金13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748人,发放救助金343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整体推进。2008年4月1日起,再次大幅度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220元。全市五保供养4614人,其中集中供养314人,占五保供养对象总数的6.8%,分散供养4300人,占五保供养总数的93.2%。在我局积极奔走努力下,推动村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秀英区长流镇美李村“五保之家”在年底已竣工。

  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2008年全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户7672户,特困户1000户,每户救助300元,共发放救助金260.1671元;农村低保户5093户,特困户5035户,五保户3503户,每户救助150元,共发放救助金354.465万元;走访慰问四家敬老院,发放慰问品120份慰问金2.4万元;陪同省市领导慰问民政对象40户,发放慰问品40份,慰问金2.8万元。

  春荒、冬令救济方面。春荒期间下拨救济金200万元,其中下拨给秀英区55万元,龙华区45万元,琼山区55万元,美兰区45万元。其中安排资金172.2万元,购买大米488吨,安排19.5万元用于维修房屋57间,共救济灾民60390人。

  下拨冬令救济款120万元,其中秀英区32.5万元,龙华区26.5万元,琼山区32.5万元,美兰区28.5万元,各区共购买棉被4767床,棉(绒)衣2316件,衣服1760套,大米91.491吨,加上市民政局从社会捐款中安排63万元购买棉被5725床下拨各区,确保了我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救灾救济工作深得民心。2008年10月中旬,我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对我市农副业生产、人民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为做好灾民的生活救济及尽快进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市财政紧急安排临时救济款300万元,其中,秀英90万元,龙华60万元,琼山80万元,美兰70万元;省民政厅及时下拨救灾款65万元,其中拨给秀英13万元,龙华25万元,琼山17万元,美兰10万元,用于受灾地区购买大米、矿泉水、方便面、凉席等生活日用品,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顺利完成四川灾区捐款工作。针对突如其来的“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救灾捐款工作进行了动员的部署,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及时下发了《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赈灾捐款的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捐款,从四川地震灾害发生到2008年10月27日止,先后组织全市447个单位参与了捐款活动,全市近百万市民向四川灾区捐款63986837.62元,党政机关干部交纳特殊党费421825.81元,并及时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捐款全部转入省民政厅指定账户,圆满顺利地完成了赈灾捐款工作任务。

  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福利事业社会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民间组织管理方面。举办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各区民政局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登记和管理实务培训,为强区扩权、下放区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强区扩权的要求,区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已经顺利交接,并已开展登记管理工作。积极为申办对象提供咨询和登记服务,再次缩短办事时限,为32家社会团体、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为40家单位办理变更手续。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400多人次。全市共有社会组织515家,其中社会团体1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7家。

  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方面。共接待上门求助312人次,流动救助1020人次,接待110护送来站求助45人次,受理12345服务热线345次,办结率、满意率100%。协助各区民政局、特困低保对象入住省安宁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38人,协助公安部门送入省安宁医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98人,协调市人民医院、琼山人民医院120救治流浪危重病人424人次,转省救助站实施救助的35人次,护送本省返乡43人次,协助省安宁医院治愈的精神病人25人,上报安置福利院5人。

  区划地名管理方面。为了做好地名数据库的建库工作,我们在美兰区进行了门牌普查登记试点工作,在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全区的门牌普查登记试点工作,并入档归库。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又完成龙华区、秀英区门牌普查登记工作。力争将全市门牌普查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为我市建立地名数据库打下坚实基础。在对全市道路进行普查的过程中,发现有路无标的逐一登记,查清新建道路40条,需要设置路牌111块,因道路改造及需要增设路牌的道路109条,需要设置路牌202块。在年底前已完成道路设标311块。

  老龄工作方面。组织抓好老年优待证发放工作,目前我市为老年人已办理优待证74816张,占全省办证总数的64.3%,市老龄办还被省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殡葬改革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抓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了殡葬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收费标准,殡葬机构业务呈现良好势头。全年市殡葬管理所处理遗体1363具,其中火化遗体1282具,外运遗体81具。殡仪服务收入441万元,殡葬用品销售收入401.2万元,新增业务收入100.3万元,合计业务总收入842万元。

  福利彩票发行方面。共完成销售量2.8465亿元,超出今年销售任务130%,完成三级公益金5914万元,其中市级公益金1622.76万元。

  社会福利院工作方面。共收养“三无”老人17名;弃婴、迷童共计46名;涉外送养12名,国内送养6名,家庭寄养7名,儿童治疗和康复训练4500多人次;老人治疗和康复训练3000多人次,接受社会捐助款45.7万元,其中,涉外送养捐款28万多元。认真贯彻落实了“明天计划”,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为患有先天性疾病的6名儿童进行了手术,被民政部评为落实“明天计划”工作先进单位。

  三、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退伍安置和军休安置工作扎实深入,双拥共建工作成绩斐然

  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做好了我市抚恤补助政策的落实,共发放定期抚恤经费1267.2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93.9万元。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321.7万元,死亡抚恤金180万元,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年初组织各区对全市的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摸底,并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情况数据库。安排专项资金582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三难”问题,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301万元解决26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发放节日慰问金192.4万元,发放大米34万斤、食用油6712瓶、冬用被子3356张。加大了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整工作。在老区工作方面,今年我们安排老建设项目30个,项目资金351万元,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退役安置工作深入扎实。组织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在我市农村退役士兵集体到省、市政府上访中都能亲自到现场接访。针对当前农村退役士兵上访的现实,组织人员深入街道和乡镇,与各级政府沟通信息,对重点人员着重抓好思想教育和劝阻工作。投入26万元全力解决农村退役士兵“三难”问题。

  军休工作深入扎实。在积极落实军休干部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同时,三个军休单位组织军休干部参加了全省军休干部体育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双拥创建工作形势喜人。协调组织圆满完成了纪念海南建省20周年庆典、奥运火炬传递、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军警部队、市第二届少年军校检阅等重大活动,协调指导驻市军警部队参与我市文明生态村建设成绩显著,指导各区新一轮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在安排300万元双拥工作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全年市政府共拨款8000多万元,用于优抚安置,支持军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协调组织军警部队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81万元,协调组织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抗震救灾官兵赠送慰问金19.7万元,发放抗震救灾立功受奖官兵军功奖11.24万元。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全年安排40个随军家属就业,开展“法律援助到军营”活动20多场次,提供法律援助300多宗,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深受官兵好评。每年组织协调驻市军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植树造林、冬修水利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得到有效维护。

  顺利完成市政府“强区扩权”和省政府“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

  顺利完成市政府“强区扩权”和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交接工作,工作衔接清楚,运转正常。特别是,原由省民政厅负责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从2008年10月1日起移交我局。接到“决定”后,为了更好地做好交接工作,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在局里人手比较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了3名年精兵强将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为了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局里在用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调剂了一间约10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婚姻登记大厅,在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垫资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空调、碎纸机、照相机、传真机、沙发等办公设备。使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领导机构,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为了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市村务公开工作,2008年第三季度根据我市领导干部的变动情况,对我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在原来的基础上我们对“海口市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并反复征求了监察局以及四个区的意见。

  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

  热情接待“农村离职干部”和“换届选举”中的来信来访,共8批152人次。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依据政策、法规做好耐心的疏导教育工作,尽量把矛盾“下沉”和“化解”。主动下基层调研,二次参加市长、区长接访活动,二次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三次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关于我市离职村委会成员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实施意见”。

  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反映生活补贴偏低的问题。我们组织四个区民政局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经过多次研讨,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通知》(海办发[1999]47号)文件精神。5月4日向市政府呈报《关于落实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生活补贴待遇的请示》,5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厅四处、林一民副秘书长专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进行协调,还分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劳局意见,5月底袁光平副市长批示:“请四个区按照市人劳、财政部门的意见马上执行”。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和“强区扩权”下放项目的规定,我们主动到市人劳局协调沟通,分别给人劳局“关于调整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生活补贴标准的意见的函”等。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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