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局日常工作中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积极稳妥化解舆论危机,维护我市民政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正常运行状态下突然发生并造成各类敏感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成立海口市民政局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做好新闻发布相关组织工作,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组 长:严音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 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爱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凤英 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杨学友 三级调研员
肖兆菁 四级调研员
组 员:张 奕 组织人事科科长
任 菲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陈太井 市社会救助局局长
林 仍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孙治国 社会事务科科长
马 俊 养老服务科科长
刘盛福 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关大炜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廖海艳 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吴 嫣 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主任
王廷峰 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主任
谢海生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谢克雄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林新福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吴英勇 市殡仪服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事件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日常管理。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信息等,提出应急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工作原则
(一)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分类处置。
对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相关部门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以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涉嫌网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商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动态跟踪。安排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防止舆情危机再次发生。
(四)总结归档。做好舆情突发事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五、责任追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按领导小组和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未及时开展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
海口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韩倩云,联系电话:6872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