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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住建局 |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自然人间成交的除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福利房外的住宅类存量房交易情形,买方取得购房资格码及卖方取得房源核验码且可以通过“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身份认证。
02 办理方式
登录“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APP,提交相关材料,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下载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华为”或“苹果”应用市场,搜索“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下载安装。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03 办理流程
1
资格码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取得资格码。
2
转移登记申请
申请人登录“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点击首页【办理登记】→【转移登记】→【我要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
3
买卖合同网签
买卖双方通过短信链接、刷脸签署的方式线上签署电子买卖合同。
4
线上核税、缴税
系统将提交的申请信息同时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算应缴纳税额,系统发送短信给申请人。
申请人登录“网上税务局”,完成网上缴税。
如需开具完税证明,申请人可登录“网上税务”或关注“海口税务”公众号领取完税证明。
5
登簿环节
系统获取缴税信息,智能审批通过后记载于登记簿。
6
领取证书
买方通过“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领取电子证照。
如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持身份证明原件、电子受理单到自助打证机或不动产服务大厅,便民点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7
档案归档
登记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登记内容公告原证书作废。
业务办结后,登记部门将相关电子材料进行归档。
04 申请材料清单
买方:
①未婚:资格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资格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资格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资格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满足满五唯一减免条件):
①未婚:核验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核验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核验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核验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不减免):
核验码、身份证。
注:亲属买卖,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原值税票。
05 办理时限
注:缴税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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