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资源 今年完成5万亩撂荒地复种--——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二十条措施》解读
2017-08-29 11:26:00 来源: 海南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农民增收计划,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促进农民增收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确保实现今年农民增收目标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如何理解这二十条措施?有何亮点?可从优化结构、壮大业态、科技创新、补齐短板、加大改革等五个方面加以解读。

  优化结构

  农村合作社等将享受更多补贴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把农业结构调好调顺调优。《措施》从产业、产品、经营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措施。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按照《措施》“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要求,我省将出台《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增强市场风险化解能力,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补齐农产品加工业短板。同时,用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者,吸引社会投资高水平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大力发展“共享农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民长远可持续增收,确保农民在发展二三产业中获取更多收益。

  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当前,农产品销售难、价格低,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等问题客观存在,做好农产品市场对接十分有必要。我省将大力发展新型订单农业、支持农产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对接模式、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大对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社的补贴力度等。此外,我省还将扩大种植规模。实施冬季瓜菜提质增效行动,扩大高效品种种植面积,把冬季瓜菜种植规模从290万亩扩大到不少于300万亩。同时,加快调整低效产业,发展高效替代产业,继续调减甘蔗、桉树等种植面积,扩大优质水稻、益智、石斛、油茶、花卉等种植面积,2017年确保完成调减甘蔗12万亩、桉树2万亩任务,推广优质稻4万亩,将优质稻种植面积从87万亩扩大到91万亩。

  三是优化经营结构。我省将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扶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壮大业态

  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需求结构升级,人们对农产品品种、品质、品位有了更高要求,对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需求呈井喷式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于抓住了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牛鼻子”。

  例如,《措施》提出了实施特色畜禽养殖增收行动,即把畜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农民种植牧草,增加牛、羊、黑猪等地方特色品种养殖,提高畜牧养殖效益。同时,开展文昌鸡、海南黑猪等特色畜产品促销,促进产销两旺。

  在渔业转型升级上,我省将控制近海捕捞养殖,发展外海捕捞,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产苗种产业;推广深水网箱养殖,争取每年新增深水网箱750口以上,2020年全省达到1.4万口;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渔民转变发展思路,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发展休闲观光渔业等渔业新业态。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单说就是解决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问题,这显然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措施》明确,接下来,我省将采取措施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新一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万名中专生培训计划、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并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求,指导中职学校开设畜牧兽医、设施农业生产技术、观光农业经营、现代农艺技术、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等专业。

  科技创新

  将建万人科技特派员队伍

  如何完善科技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措施》指出,将在全省范围鼓励种苗研发和科研服务。

  《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探索通过收益长期分成等方式,鼓励种苗研发团队和科研机构,大力开展新种苗、新种源等农业应用领域的科技研发,让更多的应用型研究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组织力量开发、培育无毒种苗,开展槟榔黄化病、香蕉枯萎病综合防控工作。

  据悉,我省还将依托全省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把农业科技110、科技副乡镇长等结合起来,争取到2020年,建设1万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补齐短板

  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海南拥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但经济仍欠发达,发展现代农业制约因素很多。为此,我省积极推动政策创新,努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着力补齐农田建设、水利灌溉、交通等关键短板。

  针对这些短板,《措施》对症下药,提出三条措施:积极探索以市县为平台、统一责任主体、统一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统一实施项目的路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红岭灌区、南渡江引水、迈湾、天角潭、琼西北供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完善全岛水网,重点支持田间灌排系统配套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工作,实现“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100%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问题”三大目标。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大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镇公共资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大改革

  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等产业

  改革能带来最大的红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改什么?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通过机制创新,提出深化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农村金融、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重大政策举措,唤醒农村沉睡资源。

  在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指出,我省将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各类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或村民持有的股金,投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份获得收益;用好保险等金融机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组建海南省热带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并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用于补贴农业保险的办法,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将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海口市琼山区、东方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县(市、区)各项改革工作;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将深入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确保农垦职工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切实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助力农民增收。

  土地是农业之本。按照《措施》要求,我省盘活利用好土地资源,认真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出租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在符合“多规合一”的前提下,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和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同时,探索将集体土地、林地、集体房屋等资源要素,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帮助农民从盘活利用好土地等资源中增收。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以及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成为股东。探索开展土地资本化、资产化试点,增加农民土地增值收益。

  《措施》还指出,解决好撂荒地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大事。我省将制定奖励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发利用撂荒地;对于确实缺乏灌溉水的撂荒地,将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耐旱作物或牧草品种进行种植,确保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据悉,我省将部署开展撂荒地复种专项行动,2017年要完成5万亩撂荒地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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