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海口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6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0—2003年按市政府部署,完成下属土产公司、日杂公司、煤建公司、农资公司、蔬菜公司、果副公司、回收公司、供销大厦、贸易公司、供销车队等10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10家国有企业已退出商品流通领域。现有下属四家第二公司(土产、日杂、蔬菜、果副),三家基层社(长流社、海秀社、东郊社)。根据海办发[2004]36号和海办发[2005]1号文件,海口市供销社接管原琼山27个基层供销社。 根据海编[2006]48号文,市供销机关内设5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基层业务科、经济发展科、行业管理科,现根据海编办[2024]17号文,五个科室更名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
二、职能划分:市供销社以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为宗旨,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供销系统经营网络,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36名减至27名(含工勤人员3名),其中社领导3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3员),组织人事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各4名。 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11名,其中办公室3名,组织人事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各2名。 市供销社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1名,离退休干部职工24名。
办公地址: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栋南三楼
办公电话:0898-687236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