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守学委员:

您《关于严厉打击向市政排水管道偷排废水、废渣建议》(第37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研究并部署落实针对性执法整治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水环境执法整治工作,自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局承担了水务(水事)、生态环保、农业(养殖、农业面源)等领域的涉水执法工作,通过“六水共治”工作,我局在省市的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强化水环境方面的执法整治,组织部署依法打击严惩涉水行政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您提及的向市政排水管道偷排废水、废渣违法行为,主观恶性大、性质恶劣,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大,属较为恶劣的行政违法行为,我局对此一向予以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自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局部署进行专项打击,如:2021年在开展排水专项执法整治中,我局现场查获江东片某一吸污车向市政管道偷排不法行为,依法查处2万元。2022年我局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候发现的刘某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予以依法处罚2万元。2023年市排水中心反映的周某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我局执法人员也及时前往现场查处依法查处2万元等6宗类似向市政管网偷排案件(尚有2宗为今年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向市政管网偷排污水案件,手段隐蔽,如不现场查获,调查取证过程有一定难度,为推进向市政管道乱排偷排整治,坚决依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水务、城管和我局等相关部门对此研究部署了系列工作:一是市水务局于2023年在“海口日报”和局官方网站刊登发布《海口市水务局关于征集向市政排水管网偷排废水、废渣、粪污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疏通管道车偷排废水废渣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以达到严厉打击、遏制偷排乱倒废水、废渣和粪污等违法行为的目的。二是为保障污水应收尽收,避免污水偷排乱排,直接污染周边水环境,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环卫局(现城管局)和我局协同研究《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废水废渣处置措施,规范进行管理。三是我局开展部署日常巡查巡控,对相关市政排水管道重点部位进行常态性巡查,并公布各属地分局的举报电话,收集线索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水务排水部门的工作联动,共同打击偷排管网违法行为。四是目前我局正在研究草拟与公安(包括交警)、检察等司法部门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在确保水环境执法联动方面提升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效率,有效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对相关部门移送或群众举报线索迅速核查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公布以达到震慑的效果。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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