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将施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5月19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布这一重大消息。
“两张清单”将于6月实施
当天的新闻通气会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宋佐出席,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宣教科、执法指导科、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各分局、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综合执法机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还邀请了海口日报、海口电视台等11家媒体参加。
会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李积深对《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进行发布解读。
此《方案》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对《方案》施行以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尚未作出处理决定且符合明确的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条件的,参照执行。
据悉,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营商环境,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切实帮助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纾困解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定工作。
此次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自2021年4月启动,于2021年8月3日和2022年1月6日先后两次征求各区政府和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清单涉及441项行政处罚
经解读,《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和《海口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轻罚清单》“两张清单”,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涉及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水务、住建等行政执法领域,共441项。
其中,《免罚清单》共涉及17个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事项368项。包含市级共有4个领域、170项(文化市场领域35项、交通运输港航领域59项、海洋和渔业领域42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6项),区级公共有13个领域、198项(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17项、市政和能源各1项、园林环卫8项、住房城乡建设39项、旅游管理6项、农业农村29项、林业12项、水务管理19项、应急管理28项、劳动保障22项、卫生健康16项)。
《轻罚清单》共涉及10个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事项73项。其中市级共有4个领域、40项(文化市场领域2项、交通运输港航领域4项、海洋和渔业领域34项),区级公共有10个领域、33项(自然资源7项、市政8项、园林环卫2项、住房城乡建设1项、旅游管理1项、农业农村2项、林业2项、水务管理6项、应急管理2项、殡葬管理1项)。
“两张清单”实施后,还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施行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清单”的内容。
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的出台,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拓宽清单范围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告知承诺制、从轻处罚清单制度,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改进执法方式,减少行政争议,优化执法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宋佐在通气会上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综合执法队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严格执行,规范落实,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效能,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准确把握尺度。各级执法队伍要坚持依法执法监管,严格按照“两张清单”列明的适用情形开展执法,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不符合轻微免罚情形和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要体现执法的“温度”,也要避免执法的“宽松软”。
四是加强执法宣传。各级执法队伍依法作出轻微免罚、从轻处罚决定的同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加强“执法+信用”管理和宣传,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承诺。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对当事人被免予处罚并作出承诺的,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大数据等,提高科技执法效率,促进执法监管闭环管理。
六是做好案件统计。各级综合执法队伍要以月度为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按照“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涉及金额等。
宋佐表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下一步将边施行边探索,不断拓宽免罚轻罚领域,适时发布覆盖面更广的免罚轻罚清单,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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