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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公司存在偷倒大量建筑垃圾的行为,现我局向你公司下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9月9日,在金沙湾某项目工地,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某装饰有限公司因在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收到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下称秀英分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撰稿 曾楚媛 摄影 李鑫 A “抽丝剥茧”查出涉事单位 塑料薄膜、水泥碎块、施工木板、塑料盆……日前,海口玉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工人在作业时,发现在永庆大道海峡南岸温泉花园小区东侧一处约20亩的空地内,堆放着大量混合建筑垃圾,并有车辆正在倾倒建筑垃圾。随后,该环卫工人上报秀英区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到达现场后,我们对该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同时通过现场勘查和拍照取证,追溯垃圾来源,明确涉事单位。”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郭永波介绍,该中队根据现场塑料薄膜上的线索,找到了涉事单位某金沙湾项目,约谈其相关负责人。并分别对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某装饰有限公司立案处罚,同时责令其自行清理在该地块堆放的建筑垃圾。 B 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根据《规定》,我局决定对涉事单位进行顶格处罚,对某装饰有限公司处罚款10万元,对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秀英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2021年以来,秀英分局城管数字指挥中心接收各渠道涉及建筑垃圾的办件共127宗,已办结77宗,办结率61%。目前核实到有主的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完毕,涉及无主的或是掺杂生活垃圾的办件,已交由镇街政府及区环卫局进一步督促清理。 同时,该局对涉及非法收集、运输、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事项,现场简单程序处罚70宗,处罚金额171900元,立案处罚10宗,处罚金额326000元。 C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不但影响市容环境更易造成土壤污染。秀英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秀英分局将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上遏制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现象,采取全天巡查、夜间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做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严厉打击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日前,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布了海口7个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信息。秀英区辖区内共有2个临时收纳点,分别为秀英区龙头村临时收纳点(秀英区龙头村上村茗顺修理厂附近)和秀英区石山镇临时收纳点(秀英区石山镇荣烈山附近)。”秀英分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施工单位、企业和个人,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妥善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要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我们身边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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