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口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突出“服务城市发展、服务民生保障”两个服务战略导向,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布局结构,进一步聚焦夯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服务自贸港建设、引领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海口市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服务大局
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市属国资实力显著增强,盈利能力和效益水平大幅提高,实现“321”目标。
1.国资规模和效益大幅增长
三个提升:资产总额大幅提升,达到3000亿元,力争4000亿;营业收入大幅提升,达到100亿元,力争150亿元;利润总额大幅提升,达到20亿元,力争30亿元。
两个打造:在旅游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分别打造1家省内产业龙头企业;打造3家企业进入海南企业百强。
一个突破:实现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零的突破。通过培育IPO上市1—2家,通过并购、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借壳上市1—2家,通过混改方式上市1—2家。
2.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更加优化
紧扣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进一步增强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自贸港“3+1+1”产业布局,发展开展符合海南自贸港发展方向的业务活动,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
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产业集团+特设企业”的国有资本新格局。
3.推进重点改革任务
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强化国企人才体系建设
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4.深化监管模式转变
完善分类监管体系
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构建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
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
四、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整合重组,构建国有企业新格局
1. 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重组整合。引导和推动国有资源、资产、资本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选主业集中。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产业集团+特设企业”的国有资本新格局。
2.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综合能力。聚焦我市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海口城投、城建集团等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投资引导和资本运作能力。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1.推动国有资本主导产业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聚集。
2.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领域布局。主动承担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在交通设施、水利水务设施、园区开发和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3.推动国有资本向民生公益领域布局。加大国有资本对民生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菜篮子”工程、民生安居工程、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推动资源资产资本化
1.加快资源资产盘点。通过“资产一类一策”有针对性的推动经营性资产、投资性资产、权益性资产和准经营性资产等转化为资本。
2.加强企业市场信用评级管理。通过资产重组、不良资产剥离、提升盈利水平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增强企业市场认可度和融资能力。
3.推动非上市资产证券化。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再利用,促进国有土地的资产资本效应最大化。
4.加快资源资产资本化进程。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资源资产资本化过程中的作用,争取更多各类产业发展和金融发展相关牌照及融资能力,更好地实现国资国企发展中的产融结合。
(三)深化监管职能转变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1.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
构建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实现从行政化管企业向市场化管资本为主转变,市场化法治化监管模式基本形成,依法监管持续强化。
动态调整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投资负央清单管理。
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集团总部管资本,专业化子集团管资产,一线业务公司管经营”的三层组织架构,实行业务分类管理。
2.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协调,协同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系统合力明显增强的国资监管体系,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市区国资横向资源整合、纵向合作联动。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作为“第一议题”,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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