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方式,规范管理并积极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大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我市经济发展,市国资委制定了《海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示,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18:00征求意见稿在市国资委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意见反馈情况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反馈意见。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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