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家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11-23 09:54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各处室、各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因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李家志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朱力生同志任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海星同志任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王华同志调整到市国资委产权和分配管理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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