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口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办发〔2021〕10号)要求,海口市国资委拟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国资委法律顾问
(二)服务内容:1.对市国资委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发债、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有风险分析和提出意见建议);2.协助或代市国资委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3.为市国资委拟定或修改的内部制度、规范性文件等有关文件提供法律审核意见;4.对涉及市国资委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5.就市国资委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6.参与处理涉及市国资委的非诉讼纠纷和其他重大法律纠纷;7.应市国资委的要求,合同期内,无偿为市国资委提供不超过2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服务;8.为市国资委履职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等。
(三)服务时间:2024年1月中标者签订合同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服务费用: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五)费用支付:签订合同后2024年11月份支付。
二、选聘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所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2家以上相同的最低者抽取1家为中标)。
提供材料及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
2.法律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拟派经办律师未因执业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3.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中国企业诚信网);
4.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均为律师(提供服务团队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
5.报价唯一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低于6万元,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事务所拟指派的法律顾问基本信息。
三、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4年1月3日17︰00起至1月10日17︰00止。
(二)报送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5楼1509室。
四、有关要求
报价文件等所有材料每张均需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确定中标单位后,我委将在国资委网站上公告或以电话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606021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5楼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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