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要求,切实改变会议过多的现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会海”问题,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会议分类和内容
(一)会议分类:今后会议召开统一设定为党工委会、主任会、专题会、碰头会。
(二)会议内容
党工委会:主要对涉及“三重一大”( 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问题、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党管经济、党的专项活动、党纪党规、廉政建设及管委会主任专题会需提交党工委会研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主任会:主要研究推动园区各项行政管理事项,研究部署招商工作,各部门需提交主任专题会研究的事项和执行党工委会议落实事项等主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专题会:主要是管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需提交上会研究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美安科技新城总指挥部召开的会议,由主任以专题会议形式召开。
碰头会:每周一上午主要对上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通报,并对本周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会议程序
(一)党工委会:一是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书记审定。每月固定召开两次,时间确定为每月中旬、月底或月初各一次。二是对于紧急事项需要临时开会议定的,由管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并作出意见上报党工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批准同意后才召开。三是各部门上报的议题,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深入讨论、认真复核,形成统一意见并请管委会主任提前审阅签署明确意见后,才能上报党工委书记审核确定上会事宜。三是党工委会议的议题以及相关材料,各部门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上报党政办。党政办将上会的议题及相关材料要提前一至两天发给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仔细审阅以便会上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二)主任会:主任会议议题由管委会主任审定,各部门上报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提出明确意见后,提前2天将会议方案和相关议题及材料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负责收集后再分发给各位分管领导,会前各部门准备好上会相关材料,会后需提交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项需在会议纪要中注明。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主任事先可开会研究,原则上不再出会议纪要。如必须出会议纪要的,由主任事先与党工委书记研究并经党工委书记圈阅后,方可出会议纪要。对涉及“三重一大”需要党工委会议定的事项,由党工委书记确定后列入党工会议审定。
(三)专题会:专题会议题由管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审定,会前由负责的部门上报议题,并收集准备好上会材料。涉及多部门的议题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上会研究。
(四)碰头会:由党工委书记或党工委书记授权的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委领导和管委会副处以上干部、高新发控公司两位主要领导。需要在碰头会上研究的事项,由各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填报,并于每周五下午15时前上报党政办。
三、会议要求
(一)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党工委会、主任会、专题会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其中党工委会参会人员为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工委委员,涉及部门议题的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按时列席会议;主任会参会人员为各分管委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高新发控公司主要领导;专题会参会人员为管委会主任或涉及分管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二)提高会议实效。党工委、管委会召开全区大型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主要领导作主题讲话。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解决问题。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坚决反对陪会。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的事项应事先进行沟通协调,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三)节约会议成本。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费用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上不安排在宾馆等经营性场所举行。严禁在高消费酒店召开会议;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期间不安排宴请,严禁任何会议发放公文包和纪念品。我委协助省、市机关安排会议时,应当严格执行会议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开支标准,安排到定点饭店办会,事先预定会议定点饭店,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消费娱乐、旅游观光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各类会议只提供茶水,不摆放水果、香烟等。
(四)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1天向会务组织单位报告,由会议主办部门按程序请示报批。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会议内容如涉及保密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涉密内容。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一)各部门、下属单位要将进一步改进会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自觉遵守,常抓不懈。
(二)各部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改进会风和落实内部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对本部门改进会风情况和内部分级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报告执行情况。
(三)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区改进会风工作进行督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会议议定的事项,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抓好落实工作,党政办每月底组织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督办和定期通报。
中共海口国家高新区工委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 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