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党群服务采购项目工作进展,按照项目招标流程合理合规开展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全体系运营项目招标工作,现需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诚邀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项目概况及选聘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标项目概况
桂林洋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全体系运营服务项目拟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新标杆为目标,推进完善“五微品牌”。结合城乡居民需求,整合社区资源,旨在提升党员和群众社区归属感及认同感,提升社区自我服务和管理能力,促进社区大融合,营造和谐友爱、邻里互助的社区氛围,打造“家门口的幸福社区”。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已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参加本次选聘报名的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的八折结算代理费用。
(七)在海口市设有办事机构及场所。
(八)能够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项目组由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委托工作人员递交材料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可追溯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上“诚信评价”一项全部内容的截图。如代理机构在诚信评价中存在扣分项,则不具备参与此次评选资格。
(四)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起人、股东及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五)收费标准响应书。
(六)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口办事机构(场所)权属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办公照片。
(七)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号码及招标代理机构上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其中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八)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1.机构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2.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代理机构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3.项目组在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至少须委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其中开评标、项目异议和投诉处理业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应当到场。
(九)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十)近三年项目拆迁招标代理的业绩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密封,未进行密封的机构,则不具有报名资格。
五、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质、组织开标、协助评审、汇总评审结果、编制中标公示、发布中标通知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情况、协助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等与招标工作相关事宜。
六、递交材料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33号。
(二)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76254819/65710247。
七、代理机构选定
我区将组织评分小组对代理机构递交的材料拆封,并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对代理机构进行评分,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分数相同的,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选定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将电话通知中选机构,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