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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60100693184876J/2022-19852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4-11
名  称: 关于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2-12
文  号: 琼乡振发〔2022〕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指出:“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海南农村扶志扶智工作,持续激发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加快补齐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短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条款,参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乡村治理典型方式工作指南的通知》(农办经〔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总结运用脱贫攻坚期“六治”(即治懒散、治酗酒、治私彩、治浪费、治不孝、治脏乱)的经验做法,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结合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新模式,深入开展“七个倡导”(即倡导男女平等、勤劳致富、文明饮酒、远离私彩、厉行节约、孝老爱幼、卫生整洁)活动,进一步强化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户、监测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自觉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弱化、基层治理缺少抓手、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脏乱差、乡村重男轻女等问题的新手段,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打造推广一批“七个倡导”先进典型,在全省营造农民群众自发参与乡村自治管理、培育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群众内生动力有效激发。农民群众自我发展、自我管理主动性明显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向善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农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村级组织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活、提供服务保障更扎实、维护和谐稳定更有力。

三、“七个倡导”活动内容

(一)倡导男女平等。1.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孩、男孩同等接受教育;3.依法保护外嫁女应享有的权益;4.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不含有歧视女性的条款,等等。

(二)倡导勤劳致富。1.主动参加劳作、发展生产;2.积极参与务工就业、创业;3.支持参与村集体经济产业培育,积极提出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等等。

(三)倡导文明饮酒。1.自觉养成理性、适量饮酒的健康生活方式,消除不加节制过量饮酒、斗酒酗酒等现象;2.聚会就餐饮酒自愿,杜绝强行劝酒、逼酒、灌酒等不良行为;3.酒后言行讲文明,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准则,杜绝酒后寻衅滋事、违法乱纪的现象,等等。

(四)倡导远离私彩。1.不参与购买私彩、聚众赌博;2.不组织买卖私彩、聚众赌博;3.主动劝解他人远离私彩和赌博;4.配合做好打击私彩、聚众赌博工作,等等。

(五)倡导厉行节约。1.节约粮食、用水用电,自觉践行餐饮“光盘行动”等新风尚;2.提倡红事新办、白事简办,抵制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大肆举办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等等。

(六)倡导孝老爱幼。1.自觉承担赡养老人义务,老人满意度高;2.积极抚育幼儿,适龄少年儿童正常接受教育;3.主动践行家庭美德,家风良好,邻里、亲戚、群众公认,等等。

(七)倡导卫生整洁。1.住所室内外卫生保持良好,消除垃圾乱扔、污水横流、杂物随意堆放、私搭乱建等现象,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要求;2.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绿化美化、拆除违建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等等。

四、时间安排

为确保“七个倡导”活动有力有序推进,请各市县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给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省妇联。

1.5月初前,报送开展“七个倡导”活动专项工作计划(方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省妇联将视情联合开展抽查督导。

2.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活动进展情况。

3.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4.12月底前,报送市县开展“七个倡导”活动年度总结,省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呈报省委、省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结合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要求和本地区实际,认真谋划制定开展“七个倡导”活动专项工作计划(方案),专题报市县党委政府审定后抓好落实。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乡镇、村针对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消除陈规陋习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开展“七个倡导”活动的具体举措,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与时俱进调整优化重点工作目标与推进方式方法。

二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县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引领乡镇、村将“七个倡导”活动融入到推广运用积分制与清单制、农村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充分运用微信群、村务宣传栏、户外标语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实现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家家事”、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

三是要严格督导,确保常抓不懈。持续开展“七个倡导”活动已被列入省委常委会议定落实事项,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省妇联将采取加强调研督查、定期调度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建立考评机制等措施,推动“七个倡导”常态长效。各市县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导,帮助解决活动推进中出现的突出困难问题,切实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流于形式等现象。要探索创新活动实践举措,总结推广先试先行经验、有效做法,为塑造文明乡风、完善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增效。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文明办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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