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184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情况予于公告。
秀英区分配资金1411万元,龙华区分配资金806万元,琼山区分配资金1676万元,美兰区分配资金1339万元。
本次衔接资金安排使用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当地“土特产”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发展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利益联结,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开展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革命老区村庄、环岛旅游公路沿线和美乡村(北港村)建设等乡村建设项目,发展 31个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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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