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及解读
海发改价费规〔2021〕2号
海口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158号)和海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市规划委《关于印发〈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发改物价〔2018〕120号)等规定,我委制定了海口市公立医疗机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者车辆收费标准
1.燃油汽车、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2.新能源汽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二)公立医疗机构非就诊者车辆收费标准
1.燃油汽车、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三)。
2.新能源汽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四)。
二、免费停放时间
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的燃油汽车停放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新能源汽车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者车辆包括:当日就诊人员的车辆、住院病人住院期间陪护人员车辆。各公立医疗机构的停车设施管理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科学区别就诊者和非就诊者车辆;凡无法区别就诊者和非就诊者车辆的公立医疗机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就诊者车辆停放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物价〔2018〕160号)附件六、附件七和《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规字〔2019〕2号)附件六、附件七同时废止。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表一 | | | | | | | |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就诊者)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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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类别 | 13座至24座或1至5吨 | 12座以下或1吨以下 |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车场类别 |
固定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固定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固定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收费标准 | 12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3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2元。 | 9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3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9元。 | 3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1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4元。 | 车场类别包含露天停车场、简易棚停车场、架空(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场 |
25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4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0元。 | 18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3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5元。 | —— | —— | 停车楼等专业设施(含机械式升降停车设施和智能停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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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车型类别表中货车按吨数计,客车按座位计。2.表中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不含充电费。3.表中收费标准已包含停 |
车设施的水电费(独立计表)、卫生清洁及清运费等。 |
附表二 | | | | | | |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就诊者)新能源汽车车辆 | |
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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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类别 | 13座至24座或1至5吨 | 12座以下或1吨以下 | 车场类别 | |
固定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固定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
收费标准 | 10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2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0元。 | 8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2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8元。 | 车场类别包含露天停车场、简易棚停车场、架空(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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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3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8元。 | 160元/辆.月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2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3元。 | 停车楼等专业设施(含机械式升降停车设施和智能停车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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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车型类别表中货车按吨数计,客车按座位计。2.表中停放收费标准不含充电费。3.表中收费标准已包含停车设施的水电费(独立计表)、卫生清洁及清运费等。 | |
附表三 | | | | |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非就诊者)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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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类别 | 13座至24座或1至5吨 | 12座以下或1吨以下 |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车场类别 |
临时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收费标准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5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0元。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3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5元。 | 停放5个小时内(含5个小时)1元,超5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4元。 | 车场类别包含露天停车场、简易棚停车场、架空(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场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5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40元。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5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5元。 | —— | 停车楼等专业设施(含机械式升降停车设施和智能停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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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车型类别表中货车按吨数计,客车按座位计。2.表中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不含充电费。3.表中收费标准已包含停车设施的 |
水电费(独立计表)、卫生清洁及清运费等。 | | |
附表四 | | | |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非就诊者)新能源汽车车辆 |
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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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类别 | 13座至24座或1至5吨 | 12座以下或1吨以下 | 车场类别 |
临时性停放 | 临时性停放 |
收费标准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5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5元。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3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0元。 | 车场类别包含露天停车场、简易棚停车场、架空(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场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5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5元。 | 停放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4元,超2个小时后,每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0元。 | 停车楼等专业设施(含机械式升降停车设施和智能停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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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车型类别表中货车按吨数计,客车按座位计。2.表中停放收费标准不含充电费。3.表中收费标准已包含停车设施的水电费(独立计表)、卫生清洁及清运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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