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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档案馆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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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与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举办的“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正式开讲,为期两天。根据市档案局要求,海口市档案馆组织各区档案局(馆),市属各单位的档案干部集中观看。市属各单位及部分企业在市档案馆集中观看,各区则设置了分场,总计400余名档案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此次“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档案事业法治建设”开篇,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条例》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解读”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帮助档案工作者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
《实施条例》于今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对标《实施条例》,不断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压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健全档案保管制度,有序开展数字转型,确保档案安全。
海口市各级单位纷纷响应并开展行动。海口市档案馆灵活学习方式,以领导领学、专题研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召开了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传达《实施条例》,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强调提高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学习传达《实施条例》
市公安、检察、卫健委、国土、城建、市政等部门及部分企业,通过悬挂活动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实施条例》宣贯标语、主题灯光秀等多方式积极宣传“档案法实施条例”。全市档案部门还利用官网、公众号、档案工作群等平台持续推送《实施条例》信息,强化宣传效应,不断扩大《实施条例》的社会知晓度。
海口宣贯《实施条例》
接下来,海口市档案馆还将举办档案业务培训、开展调研、走访交流、“走进档案”展览等活动,进一步宣贯《实施条例》;做好档案业务指导检查、馆藏档案开放鉴定、打造“清廉窗口”、优化展览管理等工作,将《实施条例》精神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持续推动海口档案工作向好发展。
文字:陈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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